为践行“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贯彻落实2022年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司法政策。2022年1月26日,望谟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侦查员等担任人民听证员,对7件拟作不起诉案件、1件拟建议缓刑案件、1件未成年拟作不起诉案件、1件民事判决不服申请检察机关监督案件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参会的6名人民听证员均与案件无利害关系。
听证会上,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分管领导带头主持公开听证,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将矛盾化解、释法说理思维贯穿全过程。案件承办人逐一介绍听证案件的基本案情,阐述了拟作出不起诉决定、建议缓刑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参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侦查人员、律师、人民监督员就案件事实、存在的争议、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意见。经过讨论,参与听证人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查程序合法,既捍卫了公平正义,又做到情与法相统一,体现了人文关怀,对检察机关办案的严谨态度给予充分肯定,一致同意对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
会后,参会的律师代表感慨道:过去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的案件,都是检察机关审查案件后作出不起诉决定,现在检察机关搭建了“阳光平台”,通过举行公开听证听取社会各界代表意见,主动接受监督,我们也能从“坐堂听案”变为“眼见为实”,让案件“透明”、令群众放心,实现司法公正。
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精神,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应听证,尽听证”,推动公开听证常态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推进阳光司法、阳光执法,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