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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人民检察院 相伴成长,为爱发“令”
时间:2022-02-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充分发挥家庭教育指导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2022年215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发出望谟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院未检办负责人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在办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时,发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吴某家庭困难,父亲早逝,其母潘某因生计长期在外务工,未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对吴某疏于管教,放任吴某长期与社会闲散人员交往,导致吴某树立错误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造成其出现偏差行为,最终走向犯罪道路。我院针对涉案未成年人吴某监护人教育意识缺失,存在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问题,邀请县妇联心理咨询师对涉案未成年人吴某进行心理指导,并向吴某法定监护人进行训诫和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吴法定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要求家长正确引导孩子树立三观和人生目标。

下一步,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认真履行检察职责,做好后期监督、考察及帮教工作,加大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有效落实,积极探索创新“督促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未成年人帮教”模式,联合妇联开展亲职教育,督促监护人认真落实家庭责任,履行监护职责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健康的家庭环境,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权益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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