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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罗甸达成跨区域公益诉讼工作框架协议合力共护红水河
时间:2023-03-07  作者:黄世鸿  新闻来源:  【字号: | |

红水河为珠江水系西江的干流,流经双江口在贵州省望谟县蔗香与北盘江汇合,始称红水河。龙滩水电站是“西部大开发”的十大标志性工程和“西电东送”的战略性项目之一,电站位于红水河上游的广西天峨县境内。龙滩水电站2001年主体工程动工,200611月下旬蓄水,蓄水形成了龙滩库区。红水河龙滩库区涉及的行政区域有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乐业县、河池市天峨县、贵州省黔西南州望谟县、黔南州罗甸县。

近日为更好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护红水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黔南州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朱启松、罗甸县副检察长王雪率队到望谟县检察院,就如何运用好检察职能守护“母亲河”召开座谈会。

座谈会现场)

座谈会上,两地检察院就各自开展红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与会人员围绕如何加强跨区域公益诉讼协作助力红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做了讨论发言。会后,经两地检察机关协商一致,达成关于开展红水河水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的框架协议。

《框架协议》指出,两地检察院要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的协作配合,建立红水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长效机制,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为抓手,及时发现、制止并纠正破坏红水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提升生态环境和资源管理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共同保护红水河龙滩库区生态环境。

《框架协议》摒弃了以往“各管各的”狭隘思想,做到“十指联动”、相互配合、协同攻关,共同守护红水河龙滩库区流域生态环境健康发展,让良好的生态环境为沿岸地区提供源源不断的资源支持。《框架协议》推进乡村振兴,通过发展特色农业、生态旅游等形式,把“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让库区群众收获“真金白银”的获得感,从而实现地区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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