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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能动履职,为祥和的新春保驾护航
时间:2024-02-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能动履职,为祥和的新春保驾护航


新春即将到来,为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40130日,望谟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到辖区加油站、烟花爆竹销售点开展春节前安全检查专项活动,及时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首先,重点对加油站所配备的灭火器、消防沙、静电接地报警器等灭火器材进行全面检查,了解从业人员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后持证上岗,面对常见的突发事件时是否能沉

着应对等。并向加油站负责人及员工宣讲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八号检察建议”内容,始终把安全放到第一位,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其次,对辖区内各烟花爆竹销售点是否持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是否合规销售、是否张贴警示标示、消防设施是否按要求配置齐全并正常使用等情形逐项进行检查。检查中,向经营者宣传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强调经营者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好防范措施,严禁将火源带入店内。

春节是中国民间最隆重最富有特色的传统节日之一。此次春节前的安全检查是为了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各族人民过一个欢乐喜庆、安定祥和的春节。

编辑:黄世鸿

一审:黄世鸿

二审:李小伟

三审:董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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