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日,中共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在全县脱贫攻坚“七·一”表彰大会上获得了“全县脱贫攻坚先进党组织”的荣誉称号。
县检察院党支部自接到脱贫攻坚任务以来,积极履职,精心组织,精准施策,细化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统筹安排全体干警到扶贫点开展走访贫困群众工作,支部副书记带队驻村,开展动员群众异地搬迁扶贫工作,及时准确掌握工作动态和工作成效,查短板,纠不足,促提升,为老百姓致富之路出谋划策。
截至2018年6月底,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入户动员搬迁141次,走访159户391人,出动车辆98台次,结合“五皮工作法”入户耐心动员,愿意搬兴义19户80人,同意搬迁望谟22户86人,同意看房75户,两人户以下为29户。
(图为望谟县党支部荣获的“全县脱贫攻坚先进党组织”荣誉牌匾)
县检察院党支部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到底,珍惜荣誉,勠力同心开创工作新局面、新未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脱贫攻坚提供检务保障,进一步增强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