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
当前位置:首页>>图片新闻
司法救助解民难 鲜红锦旗映检心
时间:2023-12-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面鲜红的锦旗,承载着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也书写着检察为民的温暖篇章。近日,失火案被害人李某海携家属来到望谟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将“为民服务暖人心 排忧解难似亲人”锦旗送到检察官手中,表达了对检察机关给予司法救助的衷心感谢。

(图为望谟县乐旺镇蛮结村李某海赠送检察机关锦旗)

2022年3月,望谟县乐旺镇蛮结村李某香在耕地焚烧杂草,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烧毁同村李某海种植的121亩示范油茶经济林。因经济损失较大、当事人无力赔偿,李某海来到检察机关反映问题、寻求帮助。为彻底化解信访矛盾,承办检察官实地走访了解涉案双方人员家庭情况。经核实,李某香年过6旬、弱劳动力,与儿子、儿媳共同生活,无法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李某海户6口人,李某海和妻子在家务农、护理油茶林、照顾老人,两个儿子在望谟县城灵活就业,女儿系在读大学生,贷款9.8万元种植的油茶林系家庭重要经济来源。现因油茶林被毁、贷款未还,李某海一家生活陷入突发困难。 经审查,望谟县人民检察院认为李某海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遂立即启动救助程序,于2023年9月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切实纾解李某海负面情绪和消极心态,及时帮助李某海及其家人重树生产生活信心。

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一头连着人民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鲜红锦旗上的寥寥数语,是感谢、是认可、更是未来工作的指引。群众无事不找事,群众利益无小事。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以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生动践行“检心为民”,为受到犯罪侵害的困难群众及时提供帮助,切实救助一批可能因案致贫、贫困程度加深的被害人及其家属,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编辑:潘乾隆

一审:潘乾隆

二审:何坤成

三审:陈玉露



检务公开
检察长之窗
院情简介
机构设置
检察职能
工作报告

版权所有:贵州省望谟县人民检察院

电话:08594610403 邮编:5523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