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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3-01-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年1月5日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望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叶声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工作回顾

2022是我们党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同年召开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提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赋予检察机关更重政治责任。和州检察院坚强领导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认真落实望谟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在推进平安望谟建设、法治望谟建设中彰显检察担当,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在新起点上迈出新步伐。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以自我革命筑牢政治方向

我们始终坚持对党绝对忠诚,牢记宪法赋予的监督职责,牢牢把握“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的要求,切实担当起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的重大政治责任。

(一)筑牢理想信念政治根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州委和县委全会精神,在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中实现新作为召开党组会议29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研讨4党风廉政建设学习会议12学习党的创新理论,通过多种载体进行传达学习,进一步激发干部的学习热情让忠诚核心成为检察干警最鲜明的政治品格、成为检察机关最鲜明的政治底色。

(二)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开展“三书比对”[]243件次、案件质量评查201件次,对所办理案件进行评查,将离任人员代理案件纳入评查范围落实三个规定[]记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0通报干警执行情况4次,将干警执行“三个规定“有关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政绩考核、执法业绩考评体系作为年度考核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让检察干警纪律意识和工作作风得到明显改善。

(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强化政治引领,主动向县委、州检察院、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改革措施、重大事项和重大案件30余次,把党的绝对领导“第一政治原则”自觉融入、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6次,报告并提交行政检察职能工作情况,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在人大监督下推动制度落实,邀请40余名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对代表委员提出意见建议逐一办理落实。构建检务公开新机制,定期发布检察业务数据,及时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498法律文书公开27份,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可感、可触、可见的方式实现。办理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权利案件8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办案中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办理律师阅卷预约25人次,真诚尊重、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以检察履职服务望谟发展

始终围绕党委决策部署找准检察机关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贡献检察力量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忠诚履职推动社会治理和“平安望谟”建设,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79125审查起诉案件394561经审查批准逮捕5984提起公诉243333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犯罪行为,起诉故意伤害、盗抢骗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6688。着力服务保障经济行稳致远,起诉金融诈骗、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等犯罪814人,追赃挽损93.73元,其中办理陈某某、陆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被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推进网络秩序综合整治,针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提起公诉2654人,严厉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上下游“两卡”犯罪,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不予认定涉恶案件17人,坚守“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的底线。

(二)营造安商惠企法治环境。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叠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望谟县经济承压更重,更需依法推进企业合规[]改革建立健全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坚持保企业就是稳就业、保民生的检察理念。对于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坚持法治德治共彰、严管厚爱并重,积极探索依法能动履职依法不批准逮捕3人、不起诉4人;推动末端处理与前端治理于一体,预防惩治企业违法犯罪,促令2企业合规整改获得企业赠送锦旗1挂点联系重点民营企业5以法治保障打造“贵人服务”望谟检察品牌,营造全县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坚持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强化监检衔接,增强反腐合力,提前介入监察机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7件,受理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99人,提起公诉77人,在办22人。其中处级干部1人、科级及以下干部8人。协同监察机关等部门持续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行贿犯罪惩治力度,充分运用违法所得没收等法定特别程序,不让腐败分子逃罪,助力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检察履职促进社会和谐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秉持“办案就是办别人的人生”,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办好各类民生“小案”,让检察办案既有力度更显温度。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强力惩治涉农涉贫领域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924审查起诉案件3178依法严惩侵害农村国有资产和集体财产安全犯罪12人,涉及126.13万元、1.04亩农村集体土地,标本兼治抓好农村地区综合治理,切实维护农民切实权益。持续推动司法救助效果优化,16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8.38万元,救助了一批农村地区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有效防止因案致贫返贫,以检察职能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

(二)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构建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促成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不捕22人,达成刑事和解不诉4046人。深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畅通线上、线下诉求反映渠道,积极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对群众信访23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释法说理,解开信访人的“心结”,做到案结事了。

(三)全面推开检察公开听证。积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以听证解纠纷、促公正彰显司法公平正义。全年对重大争议或影响性案件公开听证85件次,以听证形式公开审查,随机抽取听证员库成员参加案件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86余人次参与评议充分听取社会各方对检察机关的意见,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有效提升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以公开促公正,以外部监督倒逼检察工作水平提升。

(四)倾情守护未成年人成长。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严惩性侵、虐待、拐卖儿童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710人、提起公诉1419人。针对严重监守失职的“甩手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和“家庭教育指导令”23份。对罪行较轻并有悔改表现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批准逮捕25人、不起诉811人、附条件不起诉79人、犯罪记录封存15人,建立健全“一站式”办案场所,促进询问、证据提取一次完成,尽力防止“二次伤害”,落实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通过强制报告办理侵害未成年案件33人,对未履行报告义务发出检察建议1份。严格落实《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5927人次,其中查询出2名有前科劣迹人员,已向行政机关建议禁止其终身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29次,携手各方为孩子们撑起法治蓝天。

四、推动法律监督质效,以检察履职维护公平正义

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部署要求,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一)着力强化刑事检察力度。始终把住案件质量这个根本,依法履行指控证明犯罪主导责任,既当犯罪追诉者又做无辜保护者。紧盯司法不公突出问题,在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室,推进侦查监督平台应用,规范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12件、撤案19追捕漏犯7人、追诉漏犯5;对取证违法、强制措施违法等提出书面纠正意见62件;对刑事判决错误、被告人认罪认罚后无新理由新证据上诉提请抗诉5件。全面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适应轻罪案件占多数的犯罪形势和结构变化,有效采取“宽严相济”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2546不起诉125185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办结案件351472人、适用率90.54%在及时惩治犯罪的同时,有力促进社会内生稳定积极推进量刑建议精准化,确定刑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98.37,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心、自愿认罪悔罪严格依法适用逮捕羁押措施,组织对轻刑、涉民企、久拖不决等案件,审查18人次,决定或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8人次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对刑罚执行全方位、深层次同步监督,纠正剥夺政治权利罪犯脱管漏管39人,提请县司法局收监执行22人,纠正刑罚执行与监管活动违法14件,纠正社区矫正违法违规16件。推行派驻望谟县看守所检察室人员轮岗交流监督模式,解决检察监督机械“背书”等问题严防纸面服刑,加强“大墙内”监督

(二)着力推动民事检察监督。全面贯彻执行民法典,持续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努力办好有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注重推进个案的自我纠错机制,抓住刑事案件机遇,办理李某某等人为收回高利债务提起民事虚假诉讼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经法院再审改判2件,依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对审查后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案件,引导当事人认同正确裁判,共同维护司法权威。对恶意串通、虚构债务,骗取法院支付令的情形,提出撤销支付令检察建议2件,经法院裁定撤销2件支付令,加强对虚假支付令的检察监督,依法保护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对法院民事审判、民事执行、民事生效裁判等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7件,监督、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有效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三)着力提升行政检察质效。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功能,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对生效行政裁判结果及行政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监督意见102件。针对实践中一些行政诉讼案件案结事未了现象,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通过监督纠正、公开听证、促成和解等方式有效化解14件。如平洞街道陈某某、王某某诉望谟县人民政府违约案,通过“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检共建”的行政争议多元化化解机制,有针对性地对当事人把法律讲清,把道理讲透,并从检察办案经费中划拨1.5万元化解矛盾,当事人自愿撤诉,有效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降低政府行政败诉率,促进诉源治理。立足检察职能,依法为农民工讨薪,发出检察建议10份,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追回89农民工39.52万元工资,全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效率。

(四)着力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坚定开拓中国特色公益诉讼检察之路。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6件,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推动解决问题27个,以良性互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探索办理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药品安全、国有财产、国有土地出让等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7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对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自愿认罪认罚,与刑事部分作出不起诉处理的当事人达成修复生态和解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15件,追缴生态修复费5.58元用于开展增殖放流修复生态活动向望谟河投放鱼苗5万余尾。深入开展为期三年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积极探索网络治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新领域公益诉讼。其中杨某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系黔西南州首例个人信息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追究民事责任,让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有利于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损害公益问题的源头治理。针对望谟县红色文化保持存在的共性问题,促进行政机关出台《望谟县革命遗址保护办法》,为赓续红色血脉、传承红色基因,提供检察贡献。

五、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以检察履职锻造检察铁军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精神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努力建设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一)党建育检提升队伍素养。充分发挥党建引领教育作用,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为载体,定期组织干警开展党性教育,通过回顾红色记忆、重温入党誓词等方式,切实提升干警党性修养。推广领导干部上党课、上讲台4次,加强检察官同堂培训、网络培训72,提高培训的实效性。5个集体和7名个人获州级以上表彰奖励,涌现出“全省检察机关2021年度综合行政工作突出个人”“平安黔西南建设先进个人”等一批模范典型,2022年上半年望谟检察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100%公开听证、未成年人检察、企业合规等多项工作得到四大家领导批示肯定,其中贵州改革工作动态(2022年第3期)采用《望谟县三举措提升公开听证工作质效》,获省检察院傅信平检察长对望谟检察院听证工作作出批示肯定,并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学习借鉴望谟检察经验。

(二)严抓纪律廉洁作风建设自觉主动接受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监督,历次党组会前均报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指导积极配合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以实际行动把监督制度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抓好干警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务督察监督责任,将监督触角向“八小时外”延伸。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预防提醒约谈23人次,以“两个责任”为载体,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深入开展检务督察,发出节假日作风纪律情况、会议纪律、工作纪律等检务督察通报。

(三)注重弘扬法治检察能量。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始终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自觉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指导意识形态工作,认真按照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理念,采取法治宣传发布典型案例、开展法治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召开座谈会、制作普法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两微一端一抖”等多种方式开展普法工作,挖掘检察好故事,传播检察好声音。全年累计在新媒体发布原创作品20余期。其中原创微动漫《“冷漠无情”的检察官》荣获“第六届平安中国三微比赛”微动漫组三等奖;原创歌曲《我的答案》荣获“‘青春检察·唱响我的答案’比赛”优秀奖;原创微视频《南柯一梦》、微动漫《检察听证那些事》荣获“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作品展播”优秀奖。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来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取得了新进步、实现了新发展这根本在于县和州检察院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县监委、县人民法院配合与制约,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及各级党政机关、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望谟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更高要求相比,还任重道远。一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仍有一定差距,服务大局的思路措施还需进一步精准二是队伍整体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队伍专业化程度还不高,有的检察人员全面把握政策、准确适用法律、办理复杂案件、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还不强三是检察信息化建设、基层基础工作仍需要加强,人案矛盾依然比较突出,等等。对此,我们将以更加务实负责的态度,认真研究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县人民检察院将一如既往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时刻牢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确保党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

第一,依法严惩打击各类犯罪,维护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惩治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养老诈骗犯罪、金融犯罪,妥善办理涉疫情犯罪,深化整治超期羁押问题,推动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助推更高水平的平安望谟建设。服务保障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加大对望谟县民族村寨和“卡法村”“红军井”“小马红军烈士墓革命老区的公益保护力度,建立完善红色文化资源检察保护机制。支持望谟县围绕服务保障低碳循环发展,探索“检察+碳汇”新模式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建立完善公益诉讼检察与环保督察有效衔接机制充分学习借鉴最高检办理“万峰湖专案”跨区域流域治理生态检察协作机制,建立完善南盘江、北盘江及红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完善公益诉讼检察与环保督察有效衔接机制强化绿色低碳发展法治保障。

第二,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维护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支持和服务保障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为契机,抢抓黄百铁路望谟港罗望高速蔗香至红水河段项目建设和南盘江-红水河航道提档升级建设机遇建立案件办理、法律政策研究等协作机制强化建设项目周边地质和水域的环境公益保护,以涉案企业合规性审查为重点落实落细“护企安商”法律监督工作,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第三,持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维护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立足于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定位,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推进“四大检察”一体发展,实现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进一步做好检察听证、检察公告、公开宣告工作,增强社会法治意识。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报告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观念。进一步创新举措、强化落实,切实提升检察办案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新需求。

各位代表,党的二十大立足百年辉煌、领航伟大复兴、指引光明未来。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到检察履职的全过程、各方面,结合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服务望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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