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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2-02-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15日在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望谟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叶声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委和州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聚焦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新需求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学习党史教育为抓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坚定的政治立场,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各项检察工作在服务大局、服务人民中实现新发展、取得新进步。

一、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党委决策部署找准检察机关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贡献检察力量

战贫彰显检察责任。紧紧围绕创新检察职能,严厉打击涉贫领域刑事犯罪,批准逮捕77149,提起公诉94178积极为推进脱贫攻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司法救助持续传递司法温暖,开展司法救助助力精准脱贫,办理建档立卡贫困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687人,救助金额47.7万元,有效预防涉案家庭因案致贫或因案返贫。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尽锐出战,选派80%干警下沉一线帮助252户1030人脱贫摘帽,2020年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被州委评为“全州脱贫攻坚先进党组织”称号。

战疫中诠释检察担当。在疫情防控中守初心、担使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牢记“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第一时间响应县委、县政府部署号召,切实做到服从大局、听从指挥。发动全院干警募捐支持抗疫,主动参与卡口值勤、疫情监测等联防联控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聚焦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严格落实依法防控要求从严从快办理3件6人涉疫案件,提起公诉3件6人,其中梁某某等4人非法狩猎案入选贵州省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典型案例

保企护航全县经济。落实服务“六稳”“六保”要求,坚持保企业就是稳就业、保民生理念,严惩侵害企业权益犯罪,批准逮捕侵害企业家刑事犯罪案件2136人,提起公诉2246人。审慎办理涉企案件,持续释放司法善意,对涉嫌犯罪的企业人员,依法不批准逮捕16人,不起诉10人,有效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以实际行动落实“以企业为贵”,发布涉企典型案例4个,调研企业32家,送法进企业56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1次,为企业提出建议22次,覆盖了建设工程、种植养殖、食品销售、工艺加工等行业,建立精准式帮扶套餐,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开展保企工作以来,我院共收到民营企业赠送锦旗4感谢信5份。2021年我院胡小红同志获全省检察机关表彰“三个专项”个人三等功。

二、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检察工作的大事以求极致的精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平安法治的新要求新期待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忠诚履职,推进平安望谟建设,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批准逮捕各类犯罪案件432686人、提起公诉7141135人。保证政令畅通维护政府权威依法严惩冲击国家机关犯罪行为,批准逮捕1件1提起公诉1件4人。依法办理涉毒品犯罪,批准逮捕2835人,提起公诉3139人。加大惩治危害电信网络犯罪力度,批准逮捕1124人,提起公诉719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加大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力度,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批准逮捕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14件17人,提起公诉2125人。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提起公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156237抢劫、盗窃开设赌场等侵财犯罪200366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93194人。从严惩处性侵、拐卖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44人、提起公诉54人。在反腐败斗争中履职尽责提起公诉职务犯罪2126依法办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时俊受贿案、望谟县人民医院原副院长韦文礼受贿案、望谟县大观镇卫生院检验员兼报账员王庭归贪污案望谟县大观镇人民政府原工作员杨璐璐贪污案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监检衔接、庭审多媒体示证等经验做法提升庭审指控质效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批准逮捕涉黑恶犯罪嫌疑人2件36人,提起公诉涉黑案件125人、涉恶案件111人,办理谢深海、黄再荣等一批重大黑恶案件坚持依法精准打击,对所有涉黑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提出侦查意见、建议200余条,引导公安机关依法侦查取证。在办理王某某、李某等33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件时,依法不予认定黑恶犯罪及关联案件133人,坚守“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的底线。与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制定“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3个,为平安望谟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经验做法获县四大家主要领导批示肯定。2021年我院陈玉露同志获贵州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表彰和全省检察机关表彰“三个专项”个人三等功。

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构建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促成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不捕26件33人,达成刑事和解不诉105件149人。积极引导当事人将诉求导入法律程序,受理当事人来信来访148件,通过开展释法说理工作,解开来信来访人的“心结”,做到案结事了。群众对我院的信访接待工作和处理工作满意度高,真正做到为来信来访人做实事,解难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推开检察听证举办30余场听证会以听证解纠纷、促公正彰显司法公平正义

三、立足法律监督职责统筹推进四大检察

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坚守“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宪法定位,切实做到不枉不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持续做优刑事检察监督。依法履行指控证明犯罪主导责任,既当犯罪追诉者又做无辜保护者,监督立案33件、监督撤案31件、追捕追诉42件68人;依法不批准逮捕207件291人、不起诉334件554人。落实少捕少押慎诉司法理念,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35件64人、不起诉23件76人、附条件不起诉10件23人。对侦查、审判中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变更强制措施61人(次)。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坚持依法能用尽用,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办结案件566件866人,在及时惩治犯罪的同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推进量刑建议精准化规范化、智能化,确定量刑建议采纳率达100,律师见证签署具结书参与率100,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心、自愿认罪悔罪发出监外执行纠正违法通知书58份,涉及脱管3件、漏管9件,严防纸面服刑。

(二)持续做实民事检察监督。注重精准监督,努力办好对经济社会发展有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大力整治虚假诉讼2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案件标的额1650万元,有效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3件,涉及39名农民工的54.65万元工资。对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检察建议38份,共同破解执行难。对民事审判程序中的违法情形发出检察建议53份,加大审判监督力度。

(三)持续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持续强化非诉行政执行监督100件,监督行政机关纠正违法159件。立足检察职能,依法为农民工讨薪,发出检察建议40份,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涉及471人农民工的486.17万元工资,全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效率。

(四)持续夯实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牢记检察官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6件。其中陆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是全省公益诉讼在食药品领域首例提出十倍赔偿金额并得到支持的案例该案办案团队获省检察院、省人社厅表彰为集体二等功。该案判决后,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院、广西自治区河池市天峨县院、省内都匀市院、贵定县院、罗甸县院、州内各县(市)院来电或实地赴我院咨询办案情况、交流工作经验,为办理类似案件提供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持续加大力度开展公益诉讼工作,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推动解决问题392个,督促行政机关追缴国有资金1600余万元,以良性互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对于行政机关未整改落实的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件,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矿山修复、垃圾管理等方面。聚焦安全事故多发易发、安全监管漏洞多、风险隐患大等突出问题,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件,推动排查化解重大安全隐患4个,积极为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司法保障。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发出补植复绿检察建议83件,督促行政机关补植复绿面积3271亩,建立补植复绿基地1个,为我县良好生态环境保驾护航。

四、从严从实加强教育管理着力打造检察铁军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努力建设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一)加强政治能力建设。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起来一体推进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不断深入。强化政治引领,主动向县委和州院、县人大、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改革措施、重大事项和重大案件30余次,多项工作得到四大家领导批示肯定,把党的绝对领导“第一政治原则”自觉融入、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狠抓巡视巡察整改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为赓续红色血脉、传承红色基因,发出红色文化保护检察建议9份,督促行政机关耗资140万元对石屯红军井进行修缮其经验做法被《贵州日报》刊登,切实维护红色文化和革命遗址的庄严肃穆。

(二)锻造过硬业务素能。组织人员参加上级检察机关岗位大练兵等活动5场、6人(次)在练兵活动中获通报表扬,参加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其他部门组织的各项培训190人(次),干警业务能力水平不断提升。其中2020年我院计划财务装备科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工作表现突出集体”、2021年我院邓道迪同志被检察日报社评为“2021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共预防提醒约谈400余人(次),以“两个责任”为载体,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深入开展检务督察,发出节假日作风纪律情况、会议纪律、工作纪律等检务督察通报。狠抓“三个规定”落实严查严防违规干预、插手和过问检察办案等问题筑牢公正司法“防火墙”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坚持刀刃向内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检察干警1并清退检察队伍提醒约谈61人(次)确保检察队伍忠诚、干净、担当

(四)打造检察宣传品牌。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始终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自觉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指导意识形态工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检察人员头脑,把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于检察队伍建设各环节和全过程,不断强化检察干警理论武装和思想根基,充分发挥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引领和保障作用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注重弘扬法治正能量,望谟检察微信公众号登榜2020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微信公众号影响力全省第7名;望谟检察微博公众号登榜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微博影响力全省第6名、贵州省市县级政务微博影响力排行榜2020年度第2名、2020年度全国基层政务微博称号,其中我院原创歌曲《重新起航》、改编歌曲《嘿 检察》被新浪微博评为月度全国政务微博优秀基层;望谟检察抖音公众号在检察日报“抖说民法典”活动中获“最佳普法账号”;原创歌曲《强制报告》《检心向党》得到高检院和检察日报的转发,原创微电影《食以安为先》在中央政法委官方网站刊登。

(五)自觉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10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5个专项工作,并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反馈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在人大监督下推动制度落实。邀请400余名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对代表委员提出意见建议逐一办理落实。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各界人士600余人次走进检察机关。构建检务公开新机制,按季度发布检察业务数据,及时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1490条重要案件信息发布106次法律文书公开940份,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可感、可触、可见的方式实现。真诚尊重、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设置律师绿色通道、律师会谈室;办案中认真听取律师意见,接待律师302人次,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过去的年,在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下,在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帮助下,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取得了新进步、实现了新发展五年来20个集体和88人(次)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实现了委政法工作争先创优的目标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望谟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检察工作与新发展阶段的新要求还不相适应,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精准度不够高二是司法理念更新还不到位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简单办案、机械司法依然存在三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能力还不足各项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民事检察、行政检察仍是明显短板四是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完善落实司法责任制及相关配套改革措施存在不到位地方,检察监督规范化建设水平有待不断提升,司法办案质量、效率有待提升,一些抗诉、检察建议质量不高,不少监督意见发出后没有跟进落实,司法不规范问题时有发生。五是队伍管理不够严格。常态化交心谈心工作督促得不够好,对干警八小时以外思想和动态掌握不够全面。

未来五年检察工作总体安排

各位代表,未来五年,县人民检察院将一如既往在县委和州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检察履职,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听党话、跟党走,为推动“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而努力奋斗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在法治望谟、平安望谟建设中担当作为。切实把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立足检察职能,做好“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把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检察工作中紧扣省委“一二三四”总体思路,围绕“四新”主攻“四化”,落实州委“两大一高”主基调、“五个主战略”“十条主路径”,推动县委“一县三地”战略定位“十个工程”主抓手,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体现在司法办案的具体实践中、效果上,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把讲政治贯穿履行检察职责和深化改革的全过程,提高政治站位,及时凝聚共识,确保检察工作和各项改革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发展。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引导干警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实党史学习教育,让党的初心使命通过检察履职惠及人民群众。严明党的纪律,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始终围绕党的重大决策和中心任务开展检察工作。

二是履行检察职能围绕中心大局保障民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关于“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精准服务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依法稳妥处理好每一个司法案件,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是贯彻检察理念,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为人民司法,以人权保障为基点,从司法规律出发,提升和改进“十四五”时期的司法观、检察观。要把法治理念融入队伍培训中,让检察官养成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司法办案理念,参与构建“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保障体系,办好案、办人民群众满意的案,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法治获得感。

四是强化检察监督,完善刚性检察监督体系。结合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立足于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定位,实现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进一步创新举措、强化落实,在法律监督的落实举措和程序上下功夫,真正将检察机关的“软监督”变成“硬监督”。切实提升检察办案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新需求。

五是建设检察铁军,强化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对标新时代人民群众新的更高要求加强检察自身建设新时代,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在全国政法系统集中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铁军,让公平正义更为人民群众所期待、珍视努力践行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三个效果”统一的办案标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真正、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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