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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10-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317日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望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国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委和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全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新需求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在服务大局、服务人民中实现新发展、取得新进步。

一、持续强化服务大局政治自觉,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

坚持“检察工作是大局的组成部分、服务大局是检察机关必须履行好的政治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积极为全县高质量、成色足打赢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场战役”贡献检察力量。

检察“战疫”彰显担当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牢记“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第一时间响应县委政府部署号召,切实做到服从大局、听从指挥。发动全院干警捐款支持抗疫,主动参与卡口值勤、疫情监测等联防联控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聚焦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3件6人涉及疫情的审查起诉案件,提起公诉3件6人。办理“等外领域”野生动物保护案件2件,向望谟县林业局发出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存在宣传不到位、执法检查不到位等问题的检察建议书并得到整改回复

检察“战贫”落实责任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开展检察机关决胜脱贫攻坚彰显检察担当专项工作,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打击涉贫犯罪。办理涉贫审查逮捕案件40件74人,批准逮捕28件52人,不批准逮捕12件22人;办理涉贫审查起诉案件70件186人,起诉49件118人,不起诉21件68人。积极开展农民工讨薪工作县人社局密切配合,立足检察职能,发出检察建议10,涉及农民工137人、涉及金额77.562万元,目前已为农民工追回工资72.082万元。司法救助持续传递司法温暖,开展司法救助助力精准脱贫,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99救助金额20.44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人,救助金额8万元,有效预防涉案家庭因案致贫或因案返贫。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尽锐出战,31名检察干警驻村帮扶,帮助2521030人脱贫摘帽,2020年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被州委评为“全州脱贫攻坚先进党组织”称号

检察扫黑惩恶扬善始终保持雷霆之势,打好扫黑除恶收官战,受理并起诉涉黑案件1件25人,受理涉恶案件1件33人。在办理涉黑案件即“7.03”专案中,追诉涉黑成员2名,起诉1件25人;对受理涉恶案件即“4.14”案件改变定性为普通刑事案件,起诉10人,不起诉23人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制定“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3个,平安望谟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经验做法获县四大家主要领导批示肯定1扫黑除恶”工作中获省院记功表彰。

检察“保企”护航经济落实服务“六稳”“六保”要求坚持保企业就是稳就业、保民生理念,严惩侵害企业权益犯罪受理侵害企业家刑事犯罪案件审查逮捕6件17人,批准逮捕3件9人,不批准逮捕3件8人审查起诉5件11,起诉3件9人,不起诉2件2人。受理企业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审查逮捕4件6人,批准逮捕1件1人,不批准逮捕3件5人审查起诉6件15人,起诉4件13人,不起诉2件2人以实际行动落实以企业为贵发布涉企典型案例4个,走访企业50家“一企一方案”对望谟县森林木业有限公司开展法治帮扶,送法进企业30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2次,助力复工复产。审慎办理涉企案件,持续释放司法善意,对涉嫌犯罪的企业人员,依法不批准逮捕3件5人不起诉2件2人,有效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1人在“保企”工作中获省院记功表彰

二、持续维护公平正义展现检察担当,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检察工作的大事,以求极致的精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平安法治的新要求新期待,全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当好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忠诚履职,推进平安望谟建设,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批准逮捕各类犯罪案件83153人、提起公诉168281人。依法办理涉毒品犯罪,批准逮捕4件4人,提起公诉4件4人。加大惩治电信网络犯罪力度,批准逮捕2件2人,提起公诉2件2,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办理的谢某某等人开设赌场案黄某、梁某等在望谟易地扶贫安置点开设赌场,聚集、吸引、诱导搬迁群众进行赌博,我院通过在平郎安置区、亚鲁安置区、福临安置区、蟠桃园安置区设立检察联络室,为贫困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打击针对安置区贫困群众的不法犯罪行为营造安置区良好法治环境

持续参与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努力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件“小案”,既让司法有温度,又让办案有速度,不让正义迟到。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进村入户走访群众1621户、企业13家,开展法治宣讲1634次,发放宣传手册1634份,收集意见建议28条,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起。用真情落实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制度,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4件次,均在7日内告知“收到了、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达100%。办理5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等参加

持续服务望谟生态建设,守护绿水青山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依法批准逮捕滥伐林木、失火等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案件22人,依法提起公诉1418人。强化环境公益保护,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73件,向行政机关发出生态检察建议45份,“补植复绿”检察建议8份,矿山修复检察建议10野生动物保护检察建议2,为绿色望谟提供法治保障

持续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用法治为花季护航。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845不批准逮捕14件19人,提起公诉2256不起诉8件35人。落实“少捕”“少押”“慎诉”司法理念,对涉案未成年依法不批准逮捕46,不起诉428最大限度避免未成年人贴上犯罪标签,让每个孩子都有人生出彩机会对受理涉恶案件4.14案件改变定性为普通刑事案件,起诉10人,对23名在校学生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官用真情陪伴加强跟踪帮教,每人发放一本《弟子规》,要求每天抄写不少于200字,并且每个月要写心得体会,跟踪帮教六个月坚持双向保护,强化对未成年刑事被害人的帮扶,积极提供司法救助。持续深化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选派13名检察官、检察官助理担任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开展法治宣讲11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微视频州检察院表彰推广,其中原创歌曲《重新起航》被新浪微博评为7月全国政务微博优秀基层

三、持续强化检察监督政治责任,慎重把关保公正,在法律监督中筑牢检察防线

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坚守“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宪法定位,切实做到不枉不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监督。依法履行指控证明犯罪主导责任,既当犯罪追诉者又做无辜保护者,监督立案6人、监督撤案13件,追捕追诉4人,依法不批准逮捕4494、不起诉93153对侦查、审判中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变更强制措施9件9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1人,抗诉采纳率100%深入推进量刑建议工作有效开展,朝着精准化、规范化、智能化目标努力量刑建议采纳率100%纠正监外执行脱管漏管21人,严防纸面服刑

持续做实民事检察监督。注重精准监督,努力办好对经济社会发展有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大力整治虚假诉讼,纠正“套路贷”“假官司”2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2件。对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检察建议17份,共同破解执行难。加大审判监督力度,对审判程序中的违法情形发出检察建议21份。

持续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持续强化非诉行政执行监督,监督行政机关纠正违法27件。持续开展农民工讨薪工作,与县人社局密切配合,立足检察职能,督促相关单位履行职责,发出检察建议10,涉及农民工137人、涉及金额77.562万元,目前已为农民工追回工资72.082万元,全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效率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牢记检察官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8件。持续加大力度开展公益诉讼工作,通过诉前程序,推动解决问题73个,以良性互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聚焦安全事故多发易发、安全监管漏洞多、风险隐患大等突出问题,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件,推动排查化解重大安全隐患4个,积极为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司法保障。

持续强化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坚决履行反腐工作职责落实监检办案互相配合政治要求和互相制约法定责任,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4人,已提起公诉3人,改变管辖1人,退回补充调查1人次。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兴仁市看守所乱像背后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职务犯罪1

四、持续强化自身建设,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

坚持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建设一体推进,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抓好《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贯彻。使科学理论成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强大精神武器。强化政治引领,主动向州院和县委、县人大、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改革措施、重大事项和重大案件12次,多项工作得到四大家领导批示肯定,把党的绝对领导“第一政治原则”自觉融入、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注重弘扬法治正能量,望谟检察微信公众号登榜2020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微信公众号影响力全省第7名望谟检察微博公众号登榜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微博影响力全省第6名贵州省市县级政务微博影响力排行榜2020年度22020年度全国基层政务微博称号其中我院原创歌曲《重新起航》被新浪微博评为7月全国政务微博优秀基层改编歌曲《嘿 检察》被新浪微博评为9月全国政务微博优秀基层望谟检察抖音公众号在检察日报“抖说民法典”活动中获“最佳普法账号”。

锻造过硬业务素能注重解决“本领恐慌”和培养“工匠精神”,组织人员加上级检察机关岗位大练兵等活动4场,3人次受训,参加上级检察院和县其他部门组织的各项培训20人(次),干警业务能力水平不断提升。3名干警在各类技能竞赛中被省院评为“十佳公诉人”或“业务标兵”。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2次,检察院专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在人大监督下推动制度落实。邀请43名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对代表委员提出意见建议逐一办理落实。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各界人士180余人次走进检察机关。构建检务公开新机制,按季度发布检察业务数据,及时公开法律文书220份,公开案件信息493条,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可感、可触、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真诚尊重、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普遍设置律师通道、律师会谈室;办案中认真听取律师意见,接待90余名律师,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从严治检夯实基础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完善立体化风险防控机制,从严落实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记录报告有关事项20余件,筑牢公正司法“防火墙”。以身边人、身边案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推动全院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坚持抓苗头,抓倾向,开展常态化约谈70余人次,推动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自觉接受纪委监委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坚持刀刃向内,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对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在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下,在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帮助下,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取得了新进步、实现了新发展,1个集体、3名个人受到州级以上表彰表扬,实现了委对政法工作提出争先创优的目标。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望谟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党组战斗堡垒作用不够强,处理党建与业务互促互补关系做得不够,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指导不力。党组对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应有的认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简单办案、机械司法依然存在。二是检察监督理念、法律监督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不适应的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与职责要求、大局需要和群众期待存在不小差距各项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民事检察、行政检察为薄弱。基层基础工作仍是突出短板,有的改革举措没有落地,有的在执行中走样;检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有待提升。三是落实司法责任制及相关配套改革措施存在不到位地方,检察监督规范化建设水平有待提升司法办案质量、效率有待提升,一些抗诉、检察建议质量不高,不少监督意见发出后没有跟进落实,司法不规范问题时有发生。四是队伍管理不够严格。常态化交心谈心工作督促得不够好,对干警八小时以外思想和动态掌握不够全面。队伍政治业务素质仍需加强。

各位代表,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州委七届十二次全会县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各项工作部署,坚持以大局为己任,以人民为中心,以公正为目标,以办案为主线,以改革为动力,以队伍为保障,努力推进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服务望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十四五”开好局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引导干警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实党史学习教育,让党的初心使命通过检察履职惠及人民群众。严明党的纪律,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始终围绕党的重大决策和中心任务开展检察工作。

二是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关于“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精准服务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依法稳妥处理好每一个司法案件,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是贯彻检察新理念精准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为人民司法以人权保障为基点,从司法规律出发,提升和改进“十四五”时期的司法观、检察观。要把法治理念融入队伍培训中,让检察官养成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司法办案理念,参与构建“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保障体系办好案、办人民群众满意的案,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法治获得感。

四是坚定检察监督职责,完善刚性检察监督体系。立足于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定位,实现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进一步创新举措、强化落实,在法律监督的落实举措和程序上下功夫,真正将检察机关的“软监督”变成“硬监督”。切实提升检察办案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新需求。

五是高质量建设检察铁军,强化过硬队伍建设。对标新时代人民群众新的更高要求加强检察自身建设新时代,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在全国政法系统集中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铁军公平正义更为人民群众所期待、珍视。司法案件绝大多数发生在群众身边,90%以上常见多发每一起案件都连着民心,对涉案人及其家庭来说都是“天大的案件”我们决不能只守住形式上“不违法”的底线,必须综合考虑天理、国法、人情,努力践行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三个效果”统一的办案标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真正、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各位代表,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我们将更加深入学习领会“大局”、深刻理解把握“大势”,对照党中央州和县提出的“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2035年远景目标,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十四五”时期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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