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工作报告
关于印发《中共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落实省院党组第二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8-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中共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落实省院党组第二巡视组巡视“回头看”
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根据《省院巡视办<于对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党组巡视回头看情况的反馈意见>的通知》黔检巡办2017 10 号文件精神,切实按照真认领、真反思、真整改的要求,聚焦巡视反馈的四个方面问题,结合我院整改工作实际,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逐条列出整改措施,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结合最高检巡视回头看整改成果、州院巡察工作以及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专项整治行动成效,针对省院党组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对号入座、主动认领、举一反三、引以为鉴,以踏踏实实的作风驰而不息的韧劲,抓铁有痕的力度,持续不断抓整改,坚决彻底整改到位,以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我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贡献力量。
    二、整改目标
    深刻领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和最高检、省院、州院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精神,根据省院党组第二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认真剖析查找存在问题的根源,压实整改责任,细化任务分解,坚持以上率下抓整改、突出重点抓整改、严肃问责抓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通过抓好整改落实,解决我院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不力、司法不规范等方面仍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要求,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整改内容及整改措施

(一) 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统领驾驭全局、协调平衡发展的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部分整改工作还不够到位,开展业务精准培训等整改措施未如期落实。有的党员干警“四个意识”不强,政治站位不高,对巡视整改工作认识模糊、担当不足,受到了问责处理。解决难题、调动工作积极性还不够,工作发展不够平衡,推进工作不主动、不及时,“等靠要”思想严重,导致问题久拖不决。

整改措施: (1)结合我院实际,通过州院及兴义市院员额制检察官到现场培训、录制的授课视频组织本院各业务部门学习2017 年12 月开展的全州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系统及评查标准培训。本次培训突破了以往的培训模式,利用录制投课视频的方式进行,不仅建立了可循环学习的微课堂,达到随时随地有针对性地反复学习的效果,同时大大地节省了培训人员的交通用时,既免去了不必要的路途奔波,又节省了工作资源。(2)结合2017 年年底开展的实施政法干警能力素质提升工程专题调研成果,有针对性地分层分类分岗制定业务精准培训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实施。(3)认真抓好《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学习贯彻,严格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新思想新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切实将思想素质高、党性强的干部选派到脱贫攻坚一线;(4)明确对不遵守脱贫攻坚纪律、驻村工作履职不力等情况的驻村干部要严肃问责,进一步加强对驻村干部的监管考核、问责,创新监督管理,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督促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到岗到位、落实任务、发挥作用。(5) 建立检察人员思想动态收集研判制度,及时掌握检察人员的思想动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解决,增强干部思想教育工作的精准性。(6)充分运用“党建约谈,动态考核”方式,强化对工作推进慢、落实不力的考核监督,倒逼各部门积极解决问题,推进各项工作; (7)进一步落实班子成员到联系包保贫困村督导检查,注重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调查研究,尤其是对问题多、发展慢的贫困村,切实将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解决。

责任领导:刘仕辉牵头,其他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配合

牵头部门:政工部

责任部门:各部门、党支部

整改时限:2018 年2 月28 日前,长期坚持

2.执行上级决策部署还存在薄弱环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还不够到位,工作措施欠缺针对性。有的同志反映,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参差不齐,个别部门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及时,不到位。

整改措施: (1)根据中央、省委和最高检、省院、州院关于意识形态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措施进一步细化实化,纳入2018 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和每季度“党建约谈,动态考核”考核指标体系中,层层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落地。(2)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图书阅览室、档案室的所有图书、资料再次进行全面认真地排查清理,对各部门办公室图书资料以及办公电脑设备、检察内网、“两微一端”等进行仔细排查,特别是针对可能留存的书籍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搜查清理,确保周永康、薄熙来等流毒清理彻底。(3)强化管党治党责任,坚持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具体抓、职能部门组织协调、业务部门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党组书记首先要做管党治党的书记,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最大的主业,履行好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单位政治生态负总责。党组成员要抓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做到管事就要管人、管思想、管作风。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每一名党组成员都要主动担责、履职、尽职,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形成责任具体、环环相扣的“责任链”,以“不落实之事”倒查“不落实之人”。(4)强化领导和示范作用,对上级安排部署第一时间传达到,第一时间做出贯彻落实部署,第一时间开展督查指导。(5)强化工作督查机制,建立健全上级院印发文件办理台账,要求一把手按程序亲自批办上级院印发文件,对上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对敷衍塞责、贯彻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的严肃问责。同时,将落实上级院文件情况列入动态考核内容,进行考核评价,推动上级决策部署落实。

责任领导:刘仕辉牵头,其他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配合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部门、党支部

整改时限:2018 年2月28 日前,长期坚持

(二) 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3.党员思想教育抓得不够紧。思想政治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有的党员干警政治敏锐性还不够强,对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和最高检、省院、州院的重点决策部署学习理解得不够深入、把握得不够精准,在落细落实落小上还有差距。对干警思想作风动态关注不够,对党员纪律规矩教育还需加强,有的党员干警作风差,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对党纪国法缺乏敬畏,有的在工作中出现错漏,有的在全州检察机关学习研讨群、望谟检察工作群发布不良信息和图片,有的违反培训纪律,有的被领导约谈了还我行我素,强调客观原因、推诿责任。

整改措施: (1)运用全州“检察机关新时代学习大讲堂”平台,把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密结合,继续开展政治轮训。(2)严格落实黔西南州委组织部《关于坚持完善“三会一课”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指导意见》,建立“一月一台帐、一季度一督查”制度,督促指导各支部对中央、省委、州委和最高检、省院、州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学习,将其列入党支部必学内容,并定期检查学习情况。(3)建立党支部思想动态研判机制,通过谈心谈话,及时掌握了解干警的思想动态及时关注、收集党员干警思想动态,党支部加强纪律规矩教育,做到事前预防警示教育、事中监督谈心谈话、事后惩戒治病救人。(4)严格落实《全州检察机关学习研讨微信群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对全州检察机关学习研讨微信群和望谟检察工作微信群的管理,积极通过微信群推送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等,强化党员干部思想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政治站位。

责任领导:梁富强牵头,其他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配合

牵头部门:党支部

责任部门:各部门、党支

整改时限:2018 年2月28 日前,长期坚持

4.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有的部门负责人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落实“一岗双责”不够到位,不能带头

严格自律。有的支部委员从事党务工作的热情不高,缺乏担当精神。有的员额检察官平时只关注业务工作,忽视政治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检察工作结合得还不够紧密,业务与党建“两张皮”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整改措施: (1)制定部门负责人的党建工作任务,融入“党

建约谈。动态考核”指标,实行一季度一考核,对党建工作落实不力的,扣减相应的考核分数,并严肃问责。(2) 加强对支委的培养培训,增强党支部书记作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建立支部委员会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范围、工作标准、考核办法和奖罚条件,进一步完善党支部书记、支委考核制度,融入“党建约谈,动态考核”,对党务工作落实不力的,扣减相应的考核分数,并严肃问责,对模范履职尽责,能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奖励。(3) 严肃党支部学习纪律,定期开展学习研讨,每名员额制检察官每季度至少有一次重点发言、一篇学习心得体会。(4) 强化党建工作考核,把机关党建工作纳入“党建约谈,动态考核”重要内容,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坚持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着力解决重业务轻党建问题。

责任领导:梁富强牵头,其他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配合

牵头部门:党支部

责任部门:各部门、党支部

整改时限:2018年2 月28 日前,长期坚持

5.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还不够规范。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

度还有差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心谈心还不够经常,组织生活记录还不够规范。党支部每月开展的主题党日活动,在如何教育引导党员做到“四个合格”上方法还不多、吸引力还不强。

整改措施:(1)将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规范组织生活记录列入领导、党支部“党建约谈.动态考核”工作任务指标,实行季度考核、打分问责。建立健全党支部组织生活台账,定期检查党组织生活相关记录,对各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各党支部每季度向机关党办报送一次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工作台账。(2)创新主题党日活动方式,严肃主题党日活动内容。结合工作实际,通过组织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参观学习、请先进作报告、开展演讲、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增强凝聚力和吸引力。 

责任领导:梁富强牵头,其他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配合

牵头部门:党支部

责任部门:各部门、党支部

整改时限:2018 年2 月28 日前,长期坚持

(三)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不力方面

6.履行主体责任还有不足。党组的核心引领作用需进一步增强,压力向下传导仍然不够,会议记录、资料存储、法律文书制作不完整、不全面、不规范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有些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够紧,在司法体制改革大背景下,个别领导干部当“二传手”和甩手掌柜,对工作部署缺乏跟踪问效,对有的材料审签走形式、把关不严。对干警的日常管理还不够严实,州院巡视后,仍然出现了干警严重违纪的问题。
    整改措施:(1)深入贯彻省院“一方案两办法”,加强对干警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真正把严、紧、硬的措施向细处延伸、向八小时外延伸、向家庭延伸,着力构建对违纪违法问题的快速发现机制、纠错机制和惩处机制。(2) 修订完善《中共望谟县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办法》,推动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工作领导的意见》,进一步理顺上下级检察机关的领导关系。(3)严格落实《关于院党组成员全面落实分管领域党建工作责任的通知》,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强化对工作的跟踪问效,强化对工作的审核把关,做到党建、业务“两手抓、两手硬、双促进”。(4)结合实际规范法律文书制作,采取集中培训、专门培训形式提高法律文书制作水平。将整改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建立问题清单,由案件承办人和部门对文书制作不规范、卷宗装订不认真等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和归类梳理,形成书面材料,明确整改重点问题,提出具体的自身整改措施和努力目标,逐项整改纠正。(5)加强对会议记录、资料储存的规范管理学习,对党组会议记录、检察长办公会会议记录、检委会会议记录、支部会议记录、部门会议记录、案件讨论记录,严格按照会议记录格式要求,规范记录,严禁字乱、乱改、乱画的现象。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等制度,加强对档案材料的管理。纪检监察和督查办定期对案件文书材料、会议记录、档案管理等进行检查,完成质量差、不按规定办理、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要及时予以指出并要求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坚决予以问责处理。(6) 以“党建约谈,动态考核”为抓手,根据上级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好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党员干部的动态考核指标,根据考核指标,督促工作的落实,并严格考核奖惩,坚决杜绝“二传手”和甩手掌柜。(7)将干部作风建设纳入干部考核范围,强化作风监督机制及考核机制,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通报督查情况。坚持干部选拔任用、晋级、评先选优等工作征求纪检监察部门廉洁情况的意见,实行一票否决。(8) 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进一步强化对干警的教育监督管理,政工和纪检监察部门加大对工作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严查快处,正风肃纪。严格执行干部职工考勤通报制度,对干部职工每月考勤情况进行通报,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干部职工上下班情况,发现问题进行通报,并严肃问责。(9)加强警示教育。及时学习中纪委、省纪委、州纪委、县纪委和最高检、省院、州院有关警示教育和反面典型通报情况。
    责任领导:刘仕辉牵头,其他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配合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部门、党支部
    整改时限:2018年2 月28 日前,长期坚持

7.履行监督责任还不够到位。2017年9月11日上午省院政治部组织的法律文书规范化制作专题辅导讲座上,院出现了严重违反会风会纪的情形。统计上报的参会人员名单32人,日上午会议实到20人,中途又离场13人,导致最终只有7人在场参会严重违反会风会纪,由于平时疏于对作风建设和会风会纪相关文件学习,干警作风建设未能认识到位,直接导致我院干警在行动上不能跟进,而自身却没有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最终导致出现大问题。
    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试行)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暂行办法》(试行),准确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约谈要坚持问题导向,抓早抓小,抓常抓长;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依纪依规,宽严相济。结合“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做好对“歪树、病树”的教育提醒,扶正“歪树”、治愈“病树”,防止违纪违法“烂树”。(2 )院此次出现的会风会纪问题,反映出思想认识不够,在巡视“回头看”整改落实期间,存在边改边犯,从严治党治检不力的情形。今后将引以为戒,党组书记带领全院干警,进一步强化组织纪律观念,严肃会风会纪,自觉遵守会议纪律,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3)2017年 9月12日党组书记组织在家班子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纪检组长黄春梅、监察室主任黎金华对请假12人和中途离场13人集体约谈。
    责任领导:黄春梅牵头,其他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配合
    牵头部门:监察处
    责任部门:各部门、党支部
    整改时限:2018年2 月28 日前,长期坚持
    8.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查摆整治“四风”还有差距。慵懒散慢浮等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少数党员干警不愿意学习,工作效率底下,工作节奏慢,执行力差,工作浮在表面,缺乏俯下身子苦干实干的精神和韧劲。执行工作纪律、会风会纪不够严格,填报工作日志不实、参加重大集体活动迟到、值班脱岗、违反会风会纪等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准确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院党组担负主责、敢于担当,从点滴抓起,从具体问题管起,抓常、抓细、抓长,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坚决防止党员干部从小问题发展为大问题、从轻微违纪滑向严重违纪甚至违法。(2)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扎实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宽严相济、依纪依规恰当处理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要强化执纪问责,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的干部,要坚决进行组织调整; 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要坚决予以严肃查处,让问责成为常态、形成声势、保持震慑。(3) 依托“贵州检察检察队伍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干警上下班、遵守会风会纪等纪律的监督,做到用大数据管理和评价干部队伍。纪检监察部门加大对工作纪律、会风会纪、值班脱岗、重大集体活动迟到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工作纪律、会风会纪、值班脱岗、重大集体活动迟到等行为严查快处,正风肃纪。(4)院党组要结合自身存在问题,吸取深刻教训并认真反思,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5) 纪检监察和督查办,每年至少开展1次对各部门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四风”问题的督查,对落实不够的院督促落实。
    责任领导:黄春梅牵头,其他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配合
    牵头部门:监察室
    责任部门:各部门、党支部

整改时限:2018 年2月28 日前,长期坚持
    (四) 规范司法行为方面
    9.对司法规范化建设的长期性认识不足,司法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有的干警办案责任心不强,导致案件超期羁押。原公诉科副科长王宁在办理岑南华涉嫌贪污罪一案审查起诉过程中,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将案件材料遗忘在办公室抽屉中,导致犯罪嫌疑人被超期羁押,违反办案纪律,2017年3月,被州院给予警告处分。案管办主任罗杰洪因监督提醒不及时,被纠错诫勉约谈。此外,案件公开不及时、讯问(询问) 不规范、同步录音录像不规范、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操作不规范、填录案卡错误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整改措施: (1)对原公诉科副科长王宁因为严重不负责任,导致犯罪嫌疑人被超期羁押的问题,其本人已经州院研究后给予警告处分,相关业务部门对此事件引以为戒,全面、彻底落实省院对所有案件均进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理,全程、全面、动态进行监督,确保此类事件不再发生。(2)对案管办主任罗杰洪未充分履行监督提醒等工作的问题,除对其进行纠错诫勉约谈外,州院案管办认真研究此次事件产生的原因和案管办应承担的责任,及时下发《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撤回起诉等特殊案件预警的通知》,对于撤回起诉等系统不会自动预警的特殊案件,我院要将其作为到期日预警的重点对象,建立专门台账,加强预警。(3) 由技术处牵头,完善流程监控信息系统,加强对案件办理期限、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等进行流程监控和预警,以大数据保障检察工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4) 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部门员额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都应当加强对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定期进行学习研讨和案例剖析,做到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各类案件逮捕、起诉条件。(5) 执检部门同时做好羁押必要性审查,发现超期羁押的,及时告知相关案件承办人及其所在业务部门。(6)对案件公开不及时问题,案管工作人员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互相提醒、监督,从“人民检察信息公开网”预约律师信息等途径发现案件信息公开不及时的,及时提醒负责人员公开; 加强对公诉部门、控申部门的法律文书公开主动性的考核,使其树立主动公开符合条件法律文书的意识。(7)对讯问(询问)不规范问题,严格按照检察机关2013 年执法办案规范进行讯问(询问),同时应当认真按照省院下发的讯问犯罪嫌疑人笔录规范指引,规范、认真地制作笔录,并在案件质量评查时,将其作为重点评查项目。(8) 对同步录音录像不规范问题,一是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技术部门,确保同步录音录像从申请到录制,程序规范、文书完备;二是要在讯问笔录中体现同录技术使用情况,如告知犯罪嫌疑人同录开始和结束时间等三是确保讯问笔录记录内容、犯罪嫌疑人供述内容、同录录制内容三者相一致; 四是对现有同录案件进行排查,及时整改不规范行为同时加强对同录工作考核。(9) 对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问题,一是开展重要业务文书规范化精细化专项整治活动,对法律文书中的不规范问题进行了整改; 二是加强全院对系统规范文书模版的学习,对已填写文书进行仔细检查,确保内容完善、格式正确、逻辑严密、能真实反映案件实际情况。(10)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操作不规范问题,案管办主任及业务骨干均参加了州院案管办组织的系统培训,并按照州院要求,领导干部今后要充分发挥先进带头作用,熟悉业务系统的干警对新入职千警的一对一培训作用,加强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熟练操作和规范操作。(11)填录案卡错误问题。要加强业务性学习和案卡填录规范学习,加强实践性操作,部门负责人强化点对点操作指导,确保本部门人员均能熟练运用,部门负责人和内勤定期对承办人案卡填录情况进行抽查。(12)对其它不规范问题,加强对流程监控工作开展和动态考核的运用,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充分发挥考核倒逼司法规范的作用。(13)以王宁办理岑南华涉嫌贪污超期羁押案件(问题)为警醒,在全院检察机关开展司法规范化警示教育,进一步提升检察干警办案责任心,强化案件质量。
    贵任领导:梁大黻牵头,其他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配合
    牵头部门:案管办
    责任部门:各部门、党支部

整改时限:2018 年2 月28 日前,长期坚持
    四、整改要求

(一) 坚持目标导向,提高政治站位。院党组要把抓好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要深刻领会中央、省委和最高检、省检院、州检院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精神。要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增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决将整改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把此次整改与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迅速组织召开党组专题会议、支部专题会议、部门专题会议,把省院党组第二巡视组《关于对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党级巡视“回头看”情况的反馈意见》到传达每一名干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院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营造“我要整改”的良好氛围,把整改的过程变成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过程。

(二) 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院党组和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主体责任,率先垂范,把整改工作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牵头部门负责人要紧盯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整改,切实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每条整改措施都能落实到位,每个问题都能按时限要求得到解决。院党组整改情况报告、党组书记组织落实整改工作的情况报告和各牵头部门整改情况报告请于2 月20日前报院整改办,以便院整改办汇总报州院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 坚持结果导向,加强督促检查。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院党组、党支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的紧迫性要有充分认识,州院将组成由州院领导带队,纪检监察、政治部、办公室、机关党办、案管办等部门组成的督查组,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将整改任务纳入全州两级院2018 年第一季度考核重点指标,进行清单化数据化实时管理,将考核结果作为激励惩戒、目标绩效奖金发放、评先评优等依据,以考核层层压实整改任务,确保形成整改合力。确保整改方向不偏离、整改任务不落空,使整改取得实质性效果。对在整改中措施不力、贻误落实,甚至推诿扯皮的,既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的责任,也要对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进行严肃问责。

(此页无正文)

 

 

 

 

中共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18年2月6日

检务公开
检察长之窗
院情简介
机构设置
检察职能
工作报告

版权所有:贵州省望谟县人民检察院

电话:08594610403 邮编:5523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