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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望谟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时间:2018-06-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2、按照国家法律、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省院和州院统一部署和确定的工作任务,抓好县检察院工作目标,全面开展各项检察工作。

3、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4、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5、依法开展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

6、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

7、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请抗诉。

8、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和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9、抓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协同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

负责其他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根据工作职责,检察院内设机构分为八个:1、办公室;2、政工部;3、技术部;4、公诉部;5、反贪污贿赂局;6、刑事检察部7、民事行政检察部;8、案件管理办公室

(三)部门人员构成:望谟县人民检察院总编制50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47名,行政工勤编制3名);2018年初在职人数为48人,其中:行政人员45人,行政工勤3人,退休人员10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2018年总收入预算1027.05万元、预算支出1452.91万元。年初结转结余425.86万元、年未结转结余0万元。

(二)部门预算比上年预算数增减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预算收支情况: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412.1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0.73万元,合计:1452.91万元。

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其中基本支出预算835.8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合计:835.88万元。

2018年预算比2017年预算增加617.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17.0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0万元,原因是新进人员多且工资标准调高。

(三)2018年本单位预算收入情况:其中财政拨款收入预算986.32万元,项目收入预算40.73万元,合计:1027.05万元,收入比上年增加191.17万元。

20404

检察

875.88万元

85.29%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1.72万元

6.01%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24.69万元

2.4%

2082702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1.23万元

0.02%

2082703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1.23万元

0.02%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9.91万元

1.93%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2.39万元

4.33%

(四)2018年本单位预算支出情况: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2.1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0.73万元,合计:1452.91万元,支出比上年增加617.03万元。

20404

检察

1301.74万元

89.6%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1.72万元

5.01%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24.69万元

1.4%

2082702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1.23万元

0.01%

2082703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1.23万元

0.01%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9.91万元

0.93%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2.39万元

3.04%

(五)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1027.05万元,支出预算为1452.91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金额为425.86万元、年未财政拨款结转结余金额为0万元。

(六)财政拨款收支比上年预算数增减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财政预算收支安排情况,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412.1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0.73万元,合计:1452.91万元。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其中基本支出预算835.8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合计:835.88万元。2018年预算比2017年预算增加617.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76.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40.73万元,原因是新进人员多、工资调标等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说明: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412.1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52.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6.16万元(社会保险费108.79万元;住房公积金42.39万元;基本工资168.89万元;津贴补贴255.3万元;奖金186.87万元;退休费41.28万元;生活补助2.64万元),公用经费606.02万元(办公费88.8万元;印刷费13万元;咨询费5万元;手续费0.8万元;水费2.3万元;电费12.6万元;邮电费3.5万元;差旅费92万元,维修维护费50万元;租赁费68.5万元;会议费4万元;被装购置费20万元;培训费25万元;劳务费62万元;工会经费12.16万元;公务接待费5.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9.06万元);项目支出40.73万元(日常办案业务费24万元;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16.73万元)。

(八)部门预算 “三公”经费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7.3万元。

1、因公出国(境)0万元;

2、公务接待费5.8万元,预计2018年接待120批次,接待800人次,与上年相比下降3.33%,主要预计接待上级、外地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等公务往来支出,包括来宾就餐费。在公务接待中,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州委关于公务接待费用的规定及我县公务接待管理的实施办法,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3、公务购车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5万元,与上年相比下降28.33%,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保有车辆10辆。

三、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项目支出共40.73万元:其中日常办案业务费24万元,法定工作日之外的加班补贴16.7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2018年单位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027.05万元,比上年增加191.17万元,增长22.87%。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多、工资调标等情况。

(二)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三)2018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18年初,本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8年初资产总额1691.8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16.92万元,固定资产1074.92万元。

(四)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五、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依据现行财政体制分享的税收收入和本级非税收入的总和。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黔西南州望谟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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