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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院案管部门重落实强化业务管理
时间:2023-11-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案件管理部门作为检察业务工作中的“枢纽”,承担着监督管理工作检察职能。基层案管部门的业务创新较弱,应该在办案过程中主动加强创新意识,做好“跟随者”的角色,落实全面的监督范围,利用多元化的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工作的刚性。进一步加强创新、健全和完善业务监管制度的方向,更好服务办案部门高效优质办理案件,更好地发挥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

一、拓宽现有的工作内容与监管视野,打破“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的局面。站在全院高度,望谟县院案管部门制定《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强化业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从核心数据管理方面、检务公开方面、案件质量方面、涉案财物方面、检察建议备案方面到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六个方面多元化的举措,以问题为导向权利解决目前办案过程中现有的问题和困难,把控力度深、工作面广而细。

二、坚持以服务检察业务决策为常态,着力做好业务态势分析,为领导和业务部门做好参谋助手。今年以来望谟县院案管部门立足于高检院46核心指标考核项目,深入研究指标考核内容,计分方式方法,充分发挥《评价指标》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联合各业务部门召开考核内容学习,定期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进度对比分析,研判分析空白指标,逐项消除空白,同时坚持对标对表考核内容,学先进、找差距,进一步完善工作新举措,探索推行业务通报和总结数据升降趋势,提出对策与建议的工作模式,切实增强业务分析研判结果,充分发挥职能参谋作用和以文辅政作用。

三、充分利用检察办案系统做加法,全力补业务监管“短板”。依托办案平台实现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辅助办案,全力补齐监管短板。依托协同互联送系统,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到受理案件到电子卷宗制作和智能编目等,解决了案件系统流转难题。今年上线的数检通系统,实现对案卡填录问题校验,既方便案管部门对案卡填录问题进行集中核查,又便捷办案人员对案卡填录的自我检查,从源头提高了案卡填录的准确率,实现对案卡填录问题进行集中梳理、集中整改,有效推动数据质量监管新进程。依托流程监控系统对案件办理过程践行事实监控,有效解决流程监控难的问题,及时发现和纠正办案过程中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确保案件规范办理,减少和杜绝司法不规范问题发生。

四、深化结果应用强监管之效监管结果应用是监管的矛盾集中点,也是监管能否真正落实的关键环节,加强结果的应用,打通监管的“最后一公里”势在必行,望谟县院案管部门联合各部门,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落实好问题整改。强化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以问题为导向确保监管过程中发现问题立查立该,及时跟踪督促,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贯穿案件监管的全过程,保证问题整改的时效性,在整改中促进办案活动进一步优化。二是落实考评机制,推动形成比学赶超新局面。按照上级院相关业务工作要求,在监管工作中出现问题应抄送至本院政工部门,记入个人执法业绩档案,计入个人年度考核,落实奖惩。案管部门在业务管理工作中发现属于计入个人执法业绩档案的内容,必须抄送政工部门,政工部门计入执法业绩档案后提交党组审议兑现年度考核。三是是落实好《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与检务督查工作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加强监管结果与检务督察、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内部衔接,协力督促整改办案质量问题,形成监管合力,推动业务监管“一盘棋”,切实增强以监管促发展的工作成效。

编辑丨王延婷

一审丨王延婷

二审丨何坤成

三审丨董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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