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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急解当事人 “难结”“法结”和“心结”
时间:2023-10-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年1月,因同村村民王某上山砍树时操作不当,导致正在山上劳作的姚某丈夫因避让不及,被树根砸中头部当场死亡。身怀六甲的姚某认为贵州省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对王某作出不起诉处理不公正,怒气冲冲地来到检察院申诉。

接访检察官审查后认为不起诉决定并无不当,在走访当地派出所民警和姚某所在村委会过程中还了解到,姚某家中有年迈老人需要赡养,子女分别就读中学和小学,腹中还有一个即将出生的幼儿,其丈夫系家中唯一劳动力,去世之后,家中无稳定经济收入,十分困难。检察官认为不仅要主动上门纾解申诉人的“难结”,及时对姚某进行司法救助,还要召开公开听会解开申诉人的“法结”,力求案结人和,更需启动多元救助化解申诉人因案返贫的“心结”。于是,在决定向姚某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元后,检察官将听证会“搬”到了姚某家里,详细介绍案件审查情况,对王某属于过失犯罪无逮捕必要和不起诉理由进行了充分说明,听证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不起诉王某是正确的,姚某当场与王某达成赔偿协议,表示谅解王某。针对姚某因案返贫的“心结”,检察官启动多元救助帮扶机制,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和村支两委将姚某家中6人纳入低保并作为突发严重困难户进行持续帮扶,联系姚某子女所在学校为其安排心理辅导等。最后,姚某主动撤回了申诉。

近日,检察官对姚某某进行回访,其在村护林员岗位上稳定就业,生育的小孩已经5个月大了,另外四个未成年子女在学校的表现较好,健康而快乐地成长着。“感谢检察官帮助我们走出困境并谋了出路,太感谢检察官了。”姚某泪水又再一次流了下来,与在望谟县检察院12309大厅申诉时伤心的眼泪不同,这次的泪水充满了感激和感动。

编辑:周长权

一审:周长权

二审:郑浩云

三审:董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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