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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合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时间:2021-09-16  作者:李晓蕾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精神,扎实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预防侵害工作,营造安全舒适有序的学习环境。近日,望谟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邀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韦寒冬,联合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望谟县辖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校园周边环境开展安全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韦寒冬副县长及检查组一行人开展校园安全检查)

检查组一行以分批排查的形式开展工作,此次主要从四个方面对“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一是对学校教职工入职查询进行检查;二是对学校出入管理制度及安保人员配备、监控设备等问题进行检查;三是对食堂食品安全、医务室药品器械使用是否规范进行检查;四是对校园周边超市、副食店、玩具店等进行摸排调查

(检察干警查看校园监控情况)

本次检查中,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干警着重查看各学校楼道监控、保安室、校医务室等重点区域,同时询问学校招录教师是否经过入职查询,是否切实提高强制报告制度知晓率,嘱咐要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强制报告制度,增强教职员工发现问题立即报告的意识,切实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对校园周边超市、副食店、小卖部是否向学生售卖激光笔、危险玩具、儿童不宜书籍、烟酒等情况进行排查,查看是否存在销售“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等情况。

(检查组对校园周边商店的食品及儿童玩具进行检查)

对学校及其周边环境安全进行全方位检查结束后,联合检查组及时与校方进行沟通,就排查情况梳理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逐一向有关学校负责人反馈,并提出完善校园安全落实机制建设的建议,督促把校园安全保护落到实处。对校园周边商店部分商家销售无生产厂家的儿童玩具及销售过期食品的情况,检查组现场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商家立即整改。韦寒冬强调此次联合检查发现的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校方表示,将积极落实检察机关及其他单位的建议,及时向检察机关反馈落实学生在校的安全管理和保护工作的情况。

(检查组就对校园存在的问题向有关学校负责人反馈并提出建议)

在今后的工作中,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作为,加强各方联合,持续深入推进校园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全面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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