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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人民检察院构建三大机制 全力扫黑除恶》获县四大家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时间:2020-12-02  作者:龙桂婷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望谟县人民检察院构建三大机制 全力扫黑除恶》的工作经验做法,获得县四大家领导充分肯定并作出批示

黔西南州政协副主席、望谟县委书记李建勋批示:很好,特别是管重点、管长远的工作,县检察院抓工作抓住了重点,抓住了要害,希望进一步总结,进一步完善,进一步提升,促进院工作再上台阶。

望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韦炫章批示:县人民检察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善于创新机制、深化斗争成果,取得的成绩亮点纷呈,可圈可点。希望在下步工作中,传承创新精神,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作出有力法治保障。

望谟县人民政府县长徐炼批示:县检察院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大局中勇于作为,特别是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主动参与,取得好成绩。构建机制,全力扫黑除恶取得成效,为全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望继续努力,争取更好工作成效。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委统战部部长、县政协党组副书记黄锦睿批示:县检察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立足职能,提前介入、主动配合,形成强大合力,精准、高效打击黑恶犯罪,工作成效明显,有效维护了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得到县四大家领导的批示肯定,望谟县检察院干警备受鼓舞、倍感振奋。一致表示将在县委和州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积极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大局,确保平安建设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以来,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和上级院的有关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依法提起公诉涉黑涉恶案件2件36人,同时望谟县检察院发出3份检察建议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完善社会管理漏洞,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望谟县检察院为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果,分别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教育局构建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黑恶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工作、共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长效工作机制,有效提升望谟县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下阶段,望谟县检察院将认真落实县四大家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积极加强与县公安局、县法院、县纪委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继续全力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部署,坚决打赢三年目标收官之战,以更高标准建设平安望谟,切实维护望谟经济社会安全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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