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步,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要求,充分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作用,深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提升检察办案水平,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全县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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