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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坚持”推进司法救助工作
时间:2021-12-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我院高度重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严格按照省院、州院关于司法救助工作的安排部署,以“扶危济困、应救必救”为原则,从“三个坚持”出发,办理了一批司法救助案件,促进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化解,解决了一批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积极推动司法救助工作规范、全面、有效开展。

一、坚持制度导向,夯实救助基础。一是健全救助资金保障机制。一方面,积极主动与县委政法委沟通联系,争取财政支持,申请司法救助资金,为司法救助工作的全面推动奠定经济基础。2018年来,我院共救助125人,发放救助金65.14万元。另一方面,加强向县委政法委的请示汇报,在案件受理审查后,对于符合救助的被害人,提前向县委政法委汇报,对案件救助金额等相关问题进行事前沟通,争取达成共识,推进案件办理。二是强化内部协调机制。加强与刑事检察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案件承办人主动告知其有权提出救助申请,并及时向控申部门反馈,由控申部门对救助工作进行统一受理、统一审查、提出救助意见、统一呈报审批。2018年来,控申部门共受理司法救助申请35,审核后立案35,已落实救助金35件。

二、坚持工作理念,精准高效救助。一是打造“一站式”司法救助服务平台。在控申部门设立司法救助专台,按照司法救助线索移交、告知、申请、审查、调查、审批、发放救助金等程序,零距离”服务群众。对拟救助对象,秉持公平、公正、合法、合理的工作理念进村入户实地考察,深入了解被害人身体状况、家庭经济情况、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等,精准发力救助。二是转变救助方式。从依申请救助向依职权救助转变,将国家司法救助理念贯穿在批捕、公诉、控申等案件办理的各环节,做到“不漏一个人,多救一户人”。三是拓宽救助工作宣传途径。借助抖音、微信公众号等新型媒体平台,通过定点宣传与流动宣传相结合,定时宣传与平时宣传相结合,专项宣传与交叉宣传相结合,在县城、乡镇、村庄对司法救助范围、救助标准、救助期限、救助流程等业务知识进行广泛宣传,使司法救助制度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坚持因案施策,多方联动救助。一是以案释法解心结。在司法救助工作中保持耐心、诚心和细心,通过向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释法说理,帮助他们正确认识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情况。结合社区、村委会等部门及时消除刑事被害人疑虑和抵触心理,引导其理性接受现状。二拓展司法救助渠道。从刑事被害人工作、学习、生活等实际困难出发,加强与社保、扶贫办、民政、人社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帮助解决刑事被害人工作、学杂费、低保、养老金等问题,扩大救助效果。三是定期回访跟踪落实。对已办结的司法救助案件,建立“一案一档”,为后期检查工作做足准备。对救助对象尤其是重点贫困对象定期回访调查,及时了解并帮助解决救助对象在生产、生活和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困难群众提供司法救助。同时,回访查看救助资金发放以及大额救助资金保管使用情况,确保救助工作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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